•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9 20:31:00 股吧网页版
北大荒澄清:公司被恢复执行1.27亿消息与实际有差距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K图 600598_0

  北大荒(600598)9月29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关注到,近期网络上出现了关于公司及其他人员等被恢复执行1.27亿的消息,该报道被部分新闻媒体转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公司董事会在获悉上述报道内容后十分重视,经与公司相关负责人核实,判定以上报道所涉及的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巨大差距。

  公司作出澄清如下:相关案件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鑫正公司”)与汉枫缓释肥料有限公司贷款纠纷案件。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作出(2016)黑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北大荒汉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鑫正公司依据上述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北大荒汉枫无可供执行财产,公司作为曾经的北大荒汉枫参股股东,鑫正公司向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公司于2022年9月5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黑01执异620号《执行裁定书》,公司与尚志市聚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共同在未出资4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目前,公司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本案再审申请,法院已接收公司再审申请材料。

  本案系公司曾作为参股股东,就未出资400万元范围内,与其现任股东尚志市聚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涉案金额预计对公司产生的影响较小,且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所以之前公司未进行披露。

  此前报道称,公开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北大荒(600598)、于某某新增一条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1.27亿余元,执行法院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