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澄清:公司被恢复执行1.27亿消息与实际有差距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北大荒(600598)9月29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关注到,近期网络上出现了关于公司及其他人员等被恢复执行1.27亿的消息,该报道被部分新闻媒体转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公司董事会在获悉上述报道内容后十分重视,经与公司相关负责人核实,判定以上报道所涉及的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巨大差距。
公司作出澄清如下:相关案件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鑫正公司”)与汉枫缓释肥料有限公司贷款纠纷案件。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作出(2016)黑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北大荒汉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鑫正公司依据上述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北大荒汉枫无可供执行财产,公司作为曾经的北大荒汉枫参股股东,鑫正公司向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公司于2022年9月5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黑01执异620号《执行裁定书》,公司与尚志市聚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共同在未出资4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目前,公司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本案再审申请,法院已接收公司再审申请材料。
本案系公司曾作为参股股东,就未出资400万元范围内,与其现任股东尚志市聚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涉案金额预计对公司产生的影响较小,且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所以之前公司未进行披露。
此前报道称,公开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北大荒(600598)、于某某新增一条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1.27亿余元,执行法院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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