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7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物流”或“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以13.46元/股非公开发行104,011,887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1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138,412.24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4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93万元,全部用于“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15,020.76万元,其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59,319.53万元,用于“乌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20,148.15万元,变更“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886.59万元,用于“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25,666.4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共24,488.68万元。
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7月2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6月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3,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88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6月1日,公司已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50,57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6月1日,公司已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50,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6月6日,公司已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4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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