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7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720241002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处罚字〔2024〕121 号)。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杨铁军先生、赵强先生、刘栋先生、高源女士、崔瑞丽女士、康继东先生、王玉琴女士、王国林先生、何海先生: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物流)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广汇物流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 2,893,869,277.69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57.65%,虚增营业成本 2,013,003,854.81 元,虚增利润总额 622,473,759.50 元,占当
期 披 露 利 润 总 额 的 78.52% ; 2023 年 半 年 度 虚 增 营 业 收 入
265,437,567.33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19.23%,虚增营业成本193,912,657.89 元,虚增利润总额 55,597,753.75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5.98%。
杨铁军 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广汇物流董事长,组织、安
排实施伪造交付资料等造假行为,导致广汇物流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赵强自 2022 年 8 月起任广汇物流董事长,负责广汇物流全盘工
作,知悉广汇物流 2022 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参与涉案房地产项目付款审批,未充分关注 2023 年半年度相关房地产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在广汇物流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刘栋自 2023 年 2 月起任广汇物流总经理,负责广汇物流经营层
全面工作,知悉广汇物流 2022 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参与涉案房地产项目付款审批,未充分关注 2023 年半年度相关房地产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在广汇物流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高源自 2019 年 2 月起任广汇物流财务总监,分管广汇物流财务
工作,知悉广汇物流 2022 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参与涉案房地产项目付款审批,未充分关注广汇物流 2023 年半年度确认相关
房地产项目业务收入无交付资料等异常情况,在广汇物流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崔瑞丽自 2020 年 8 月起任广汇物流副总经理,其中 2023 年 2 月
至今分管广汇物流房地产业务,知悉广汇物流 2022 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参与涉案房地产项目付款审批,未充分关注 2023 年半年度相关房地产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在广汇物流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康继东自 2022 年 8 月起任广汇物流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知
悉广汇物流 2022 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未充分关注 2023 年半年度相关房地产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在广汇物流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王玉琴 2017 年 3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广汇物流副总经理,知悉广
汇物流 2022 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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