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70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康继东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4-07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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