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含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裁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领导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研判分析和处理工作,就处理应对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涉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解释和报道工作;
(四)负责向证券监管部门信息上报工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兼任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密切监控重要舆情动态,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领导小组,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博客、微博、问答、论坛、贴吧等各类型境内外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信息披露部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订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掌握舆情应对的主动权;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保证对外宣传工作的一致性,同时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证券监管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三条 舆情信息报告流程:
(一)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在知悉可能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汇总整理报送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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