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 临2024-046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事宜终止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期中标情况概述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宸绿色能源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能科”)于 2024 年9 月 23 日收到宁夏益洋绿储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益洋”)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天宸能科递交的闽宁绿电小镇益洋绿储 100MW/200MWh 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集成投标文件已被接受,天宸能科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123,712,880 元(详见公告编号:临 2024-035)。
二、双方终止合作情况
因天宸能科(“乙方”)与宁夏益洋(“甲方”)无法就本次中标的付款方式(包括付款时间进度和比例)等相关商务条件及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双方协商,决定终止上述中标事宜,并签订了《协议书》,具体如下:
1、甲方为“闽宁绿电小镇益洋绿储 100MW/200MWh 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乙方中标本项目
储能系统集成(以下简称“本次中标”),甲方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
向乙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后,甲乙双方就本次中标所涉的合同条款及相关商务条件进行友好磋商。截至目前,甲乙双方无法就本次中标的付款方式(包括付款时间进度和比例)等相关商务条件及合同条款达成一致。
从双方公司利益角度考虑,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终止本项目中标事宜的合作,双方不再继续推进本次中标事宜。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就本次中标事宜终止合作,不再签署本次中标后的正式合同,亦不再继续推进本次中标所涉的各项工作。
(2)双方确认,由于甲方未收取乙方的投标保证金、投标费用,未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也未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均不就本项目及本次中标向对方主张任何赔偿、补偿,亦不向对方主张任何责任。双方就解除本项目的招投标关系无任何未决争议。
(3)与本项目、本次中标或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中标合作是公司为控制资金风险、维护公司利益且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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