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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0 16:02:25 股吧网页版
复旦复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1


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公告编号:临 2024-038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及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就加强市场布局、搭建产业联盟等销售服务相关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我公司为销售服务顾问,非独家代理,甲方在乙方代理区域内有权委托/授权其他代理商进行销售代理活动。该销售代理活动需进行销售项目备案,目前尚无明确客户,暂无任何销售项目备案。

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各项具体内容与细节以后续正式订立的合作协议为准。若双方未就金额或其他细节达成一致, 则双方相关销售服务合作不再进行。因此该销售代理活动并非必然发生,也不是持续性业务,具有一定的偶发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对公司业绩暂无实质性影响,未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正式合作协议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自查,由于公司当时基于协议内容判断本次合作事项不属于“重大事项”,因此未适用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未做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确保对外发布的信息合规、公平。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源量子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130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
管理层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并作出如下回复:

《问询函》:2024 年 9 月 3 日 14:43,公司在“复旦复华”公众号发布《复旦复
华与本源量子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共谋量子计算产业发展》的文章,称公司于 2024年 9 月 2 日与本源量子计算科技(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源量子)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双方就携手开拓超导量子计算机应用市场,共谋量子计算产业发展达成合作意向。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问题一、相关文章显示,公司将助力本源量子实现超导量子计算机中国境内及境外市场布局,搭建产业联盟,加强应用推广。

请公司:(1)结合主营业务、客户资源、量子计算机应用领域及其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性等,详细说明公司开展本次合作的背景和商业合理性;(2)说明相关合作模式是否属于销售推广、销售顾问、代理销售业务,如是,请进一步说明具体销售模式、是否为独家代理、是否属于垫资销售、是否需要支付意向金或保证金等,并结合具体合作模式,进一步说明公司在本次合作中的角色和作用,以及相关表述是否客观、准确;(3)说明本次合作协议是否具备实质约束效力,是否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并就相关合作事项存在的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医药、软件和园区三大业务板块。其中,医药板块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涵盖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中成药等;软件板块主要从事软件离岸开发业务,承接证券、银行、保险、产业、流通等领域的需求分析、软件开发、运营维护等业务,同时聚焦人工智能、数据要素等国内数字经济领域,加强业务拓展;园区板块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园区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量子计算机凭借其超强的计算能力,在生物医药、大数据、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领域有望发挥重要作用,相关产业发展与公司从事的业务领域具有相关性,公司对此有一定的关注。自 2023 年 7 月起,公司领导两次亲赴本源量子实地考察调研,认为公司主营业务与本源量子产品的应用领域有一定的相关性,后续双方可以继续探讨合作。作为上海市奉贤区区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一直在谋求新的业务发力点,而本源量子希望加强产品的商业化应用,也希望在上海作些布局和
拓展。双方在技术、渠道等资源上能形成一定的优势互补。

2.公司与本源量子于 2024 年 9 月 2 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内容
是“2. 销售服务顾问内容: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销售服务顾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乙方作为甲方代理商,应当帮助甲方实现超导量子计算机中国境内及境外市场布局,搭建产业联盟。甲乙双方明确,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为非独家代理,甲方在乙方代理区域内有权委托/授权其他代理商进行销售代理活动。2.2 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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