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5-00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382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对《工作函》所提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和补充披露如下:
问题一:公告显示,公司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计9.41亿元,截至目前,原募投项目除2.58亿元已全部用于补流外,仅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投入368.61万元,投入进度1.04%。请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历次延期、变更、暂缓实施,以及募投项目进展等情况,自查前期在确定募投项目时,论证和立项是否审慎、客观,是否充分考虑潜在市场变化及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募投项目历次延期、变更、暂缓实施,以及募投项目进展
等情况
1、2022 年 4 月,募集资金到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4 号)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包括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 21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153,238,333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 6.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947,012,897.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934,513.0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1,078,384.88 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支付。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后人民币 940,882,314.10 元,由海通
证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根据募投项目分别汇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22 年 10 月,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
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同意将原规划在10个城市投资新建及扩建属地化分支机构,变更为在15个城市投资新建及扩建属地化分支机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进行了相应调整。变更后总投资额仍为81,809.59万元,其中拟用募集资金投入规模仍为46,323.29万元。
3、2023 年 4 月,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据此,公司对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和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的预计收益等进行了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4、2023 年 8 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9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现实情况,在保证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思路和实施效果的前提下,通过审慎权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便利性因素和成本效益后,变更“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10,8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协议收购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募集资金总额94,088.23万元,其中35,523.29万元用于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10,800.00万元用于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 股权项目、
15,605.00万元用于数字化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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