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件
2024 年 12 月 30 日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 15 号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 A 座 3 楼 306
会议室
主 持 人:董事总经理 何锋
宣读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 董事会秘书 梁楠
议程:
序号 议案 报告人
1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林敏
2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梁楠
3 股东提问及解答
4 大会表决
5 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6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召开及表决等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股东行使表决权须提前予以登记,登记办法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上海证券报》披露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三、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提问”议程。股东要求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提问,应将有关问题和意见填在征询表上,并交大会秘书处登记。问题及意见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大会秘书处取持股数最多的前十位股东的提问。
五、股东提问的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六、股东大会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提问和发言。
七、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文件一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林敏先生提交的书面
辞职报告,林敏先生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十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名何颖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何颖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何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留居权,1977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7
年 9 月参加工作,曾就职于农夫山泉等公司。2002 年 4 月进入浙报集团,历任
钱江晚报广告中心房产部品牌经理、企划部负责人,钱江晚报有限公司总经办兼市场部主任,钱江报系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办主任、通信产业部主任等职。
2016 年 7 月进入浙数文化总部工作,2016 年 7 月至 2023 年 7 月历任党委办公室
(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等职;2019 年 7 月起至今任浙数文化科技发展(浙江)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1 月起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2 年 4 月起至今任中共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3 年 7
月起至今任公司妇工委主任;2023 年 10 月起至今任公司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何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文件二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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