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 年 12 月 23 日
目 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 4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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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2:40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中国文化大厦 2 层会议室
会议主持:董事长王志学先生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主要议程:
一、宣布大会注意事项;
二、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现场提问;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大会投票表决;
六、宣读投票结果;
七、律师发表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八、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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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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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规则如下: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告,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不使用本次大会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五、在大会期间离场或不参与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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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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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一项议案,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各位股东按表决票的指示在该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三个方框中的一个画上“√”,该项议案只能作一个选择,不选或多选作弃权处理。
三、现场会议将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作为监票人,监督计票全过程。
四、现场表决结果当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将与网络表决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五、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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