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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7 17:08:51 股吧网页版
6-1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 1988 年 3 月经乐山市人
民政府[乐府函(1988)12 号]批准发起,1988 年 5 月 17 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3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三级);电力开发、经营,电力销售,电力工程施工,本公司电力调度;电力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载波通信系统设备;公司管辖范围内发供电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校准;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变电运维、光伏发电运维服务;综合能源服务;能源互联网、泛在电力物联网技术研发及应用;污水设备及管道运维服务;燃气安检服务;限分公司经营住宿、中餐、卡拉 OK 歌舞、工艺美术品销售、干洗、糖、烟、酒零售。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1100206951207W。

1、股本及主要股东变化情况

(1)本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公司 1988 年 8 月 8 日至 199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A 股股票 5,154 万股,其中社会公
众股 1,300 万股。

1993 年 8 月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 1 比 1 配股(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
共配 1,300 万股。

1994 年 4 月 22 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 10 比 2 送红股(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同
比例送红利)。

1996 年 10 月按 10 比 1 向全体股东送红股。

1997 年 8 月以 7,671.4 万股为基数按 10:2.727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法
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同年 10 月 6 日分别按 10:1.2516 比例和 10:2.9206 比例向
全体股东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 1997 年末,公司总股本为 13,028.952 万股,其中流通股为 6,190.4604 万股。

公司经四川省证管办川证办[1998]128 号文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
150 号]批准获得配股资格,并于 1998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刊登《配股说明书》,股权登记日:1999 年 1 月 7 日,除权日 1999 年 1 月 8 日,配股
交款日 1999 年 1 月 8 日-1 月 22 日。公司以 1997 年期末总股本 13,028.952 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 3 股,每股配售价 6.50 元,共计配售 2,554.5792 万股。其中
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市国资公司”)应配

1,162.4018 万股,该股东以实物净资产认购 60%,即 697.44 万股,需 4,533.77 万元净
资产。该股东以 1997 年公司配股后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剩余净资产 2,444.67 万元认购
其中的 376.1031 万股,以乐山市煤气总公司 2,966 万元净资产中的 2,089.10 万元认购
321.338 万股;配股后乐山市煤气总公司剩余净资产约 877 万元,由乐山市国资公司持有,与本公司共同组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公司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共配 1,857.1381 万股,由承销商全额包销。本次获
准配售股本 2,554.5792 万股,实际配售 2,554.5792 万股,应募集资金 16,604.76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544.5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16,060.18 万元(其中实物资产 4,533.75 万元)。
配股资金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资[1999]第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已全部到位。本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5,583.5312 万股。

200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实施了 2000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6 股的方案,
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4,933.6499 万股。

2007 年 1 月 5 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
由 24,933.6499 万股增至 32,648.0131 万股。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原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字(2007)第 1001 号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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