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立教育”
或“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或“《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
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任职,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305.35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28,654.8830万股的4.5554%。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昂立教育A股普通股股份。
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
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回购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71元/股(含)。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发布《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截止2021年10月29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3,05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54%。回购最高价格15.1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8.50元/股,回购均价14.43元/
股,使用资金总额188,407,782.0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
毕。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本次员工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参与对象实际出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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