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5—00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后
继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开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开物”)。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25年1月7日,公司为四川开物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本金余额为1,300万元。公司本次转让四川开物部分股权后,不再控制四川开物,四川开物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公司副总经理魏飞先生担任四川开物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开物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公司为四川开物提供的担保变为关联方担保,公司拟为上述关联担保继续履行担保责任,直到相关担保协议约定的担保期限到期。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拟与四川开物签署《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四川开物以其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向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 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后继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 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31,056.13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38.76%;同时,本次被担保方——四川开物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担保风险。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后继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新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山”)合计持有四川开物股权 34.7%,成为四川开物第一大股东。四川金顶持有四川开物股权 33.3%,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临 2025-001、002、003 号公告。
由于公司副总经理魏飞先生担任四川开物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开物成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担保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及关联关系情况
四川开物原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4 年 5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合计新
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35,000 万元。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24-025、027、038、041、047 号公告。截至目前,该项议案尚在有效
期内。截至 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为四川开物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实
际担保本金余额为 1,300 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融资机构 /债权人 担保本金余额
债权人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馨家园支
四川开物 行,由四川金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成都小企
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四川金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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