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5—00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微信及电话等方式于 2025 年 1 月 5 日发
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一组
166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其中董事太松涛先生、赵质斌先生,独立董事吴韬先生、江文熙先生、蔡春先生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现场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四川开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开物”)0.70%股权转让给北京新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山”)。因四川开物尚未实现盈利,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转让价格参照四川开物注册资本金定为 205,882.60 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拥有四川开物的控制权,也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协议,并全权办理相关股权过户登记、注册、备案等事项。
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 2025-003 号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开物 0.7%股权给北京新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新山合计持有四川开物股权 34.7%,成为四川开物第一大股东。公司持有四川开物股权 33.3%,四川开物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公司副总经理魏飞先生担任四川开物董事长,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开物在过去 12 个月内为公司关联方。
现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开物过去 12 个月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四川金顶与四川开物过去 12 个月内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元)
向关联人购买设备、软件、服 四川开物 2,840,893.92
务等长期资产 小计 2,840,893.92
向关联人购买办公用品、服务 四川开物 226,244.38
等损益类项目 小计 226,244.38
合 计 3,067,138.3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004号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后继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开物 0.7%股权给北京新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新山合计持有四川开物股权 34.7%,成为四川开物第一大股东。公司持有四川开物股权 33.3%,四川开物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公司副总经理魏飞先生担任四川开物董事长,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开物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 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为四川开物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实际
担保本金余额为 1,300 万元。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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