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3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9 月 13 日
目 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1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2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3
议案二:关于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3日(星期五)下午 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 11 楼第一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卢志瑜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致辞并宣布股东到会情况。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工作人员(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三、会议内容: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及公司相关人员回答。
五、股东审议上述议题并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七、等待网络投票结果,会议休会(15 分钟)。
八、主持人根据投票结果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进行见证。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股东大会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的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严肃性,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后,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不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审议议案时,只有股东或股东代表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发言或提问。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准备现场提问的,应当就问题提纲先向会务组登记。股东大会在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得进行大会发言或提问。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按照表决票上的提示认真填写,多选或者不选视为无效票。
六、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律师对股东大会全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章股份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四十~四十二、四
十四~四十六条、四十八~五十五条、五十
七~六十二条、六十四、六十六、六十九
条、七十一条、七十三条、七十五条、七
十七~八十六条、八十八~九十一条、九十
三~九十六条;
第五章党的组织 第一百条;
第六章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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