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2024-08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系签署双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后续具体内容尚待尽职调查、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协议有关条款须以后续签署的相关正式协议为准。最终能否实施过程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对方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公司”或“目标公司”)另一股东嘉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隆集团”),因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为意向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实质,后续双方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构成关联交易。据初步测算预估,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交易进展及时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在公司未完成审批程序及实施交易事项之前,现阶段工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一、《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内部协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与金龙旅行车公司少数股东嘉隆集团就拟收购其持有的金龙旅行车公司40%股权事项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上述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实质,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后续涉及具体协议的签订,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嘉隆(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XCELWIN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地址:FLAT/RM H2 BLK 2 8/F KWAI SHING IND BUILDING NO.42-48 TAI LIN
PAI ROAD KWAI CHUNG NT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资)
登记证号码:17728257
法定代表:赖雪凤
关联关系:嘉隆集团持有金龙旅行车公司 40%股权,公司持有金龙旅行车公司 60%股权,嘉隆集团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嘉隆集团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嘉隆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目标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012520X
成立日期:1992 年 8 月 14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彭东庆
注册资本:64,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客车、轻型旅行车、轻型货车、改装车及其零件,并提供售后运输服务及其配套服务业务;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车用气瓶安装等。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嘉隆(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一)收购标的
本次收购标的为甲方(转让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 4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二)收购价格及方式
1.各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 100%股权价值最终以依法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
的、且经国资主管机关备案的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正式评
估价格(以下简称“评估价格”)为依据进行协商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款”)。
2.本协议各方一致确认,目标公司实际使用的坐落于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杏林区新阳工业区的相关地块,暂未办理土地确权及权属证书登记手续。因办理前述土地权属证书所需缴纳的交易税费未纳入评估价格中。经各方协商一致,预留相关土地的交易税费人民币 5,000 万元,转让方按本次股权转让前的持股比例(40%)应承担 2,000 万元(以下简称“转让方预留土地交易税费”)。
3.经协商一致,转让方在其应收股权转让款中扣除 2,000 万元的转让方预留土地交易税费,用于目标公司办理土地确权手续。目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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