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5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编号:临 2025-003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审议并
批准本公司拟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股份”)签署科技研发框架
协议(“协议”)及其项下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年度的有关日常关联交易
的年度上限。协议将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前后签署。
中石化股份为香港上市规则下及上海上市规则下定义的本公司控股股东,
构成上海上市规则下本公司之关联方及香港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因此,本公司与中石化股份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即持续关联(连)交易,下同)。
根据上海上市规则第 6.3.7 条,协议项下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批
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76(2)条之相关规定,由于协议项下年度上限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将高于 0.1%但低于 5%,协议项下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
不会对本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1. 概述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审议并批准
本公司拟与中石化股份签署协议及其项下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年度的有
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上限。协议将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前后签署。
根据协议,协议双方可相互合作或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科技研发类服务,由本公司向中石化股份及其关联方提供科技研发服务的 2025 年年度上限金额为18,000 万元,由中石化股份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科技研发服务的 2025 年年
度上限金额为 35,000 万元。服务期限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中石化股份为香港上市规则下及上海上市规则下定义的本公司控股股东,构成上海上市规则下本公司之关联方及香港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因此,本公司与中石化股份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中石化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6094P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2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 马永生
成立日期 2002 年 2 月 25 日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173,968.9893 万元
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采、管道运输、销售;石油炼制、石油
化工、煤化工、化纤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储运;
石油、天然气、石油产品、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和其
主营业务 他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技术、信息的研
究、开发、应用;氢气的制备、储存、运输和销售等氢能业
务及相关服务;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太阳能、风能等新能
源发电业务及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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