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66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一步强化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香山股份在汽车零部件业务方面的战略协同效应,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持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拟最终取得控制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均
胜电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9)。
公司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595 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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