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4-049
物产中大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159号文核准,并经上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55,499,62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05 元,共计募集资金 3,815,273,096.15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3,075,471.70 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费用3,210,896.19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98,986,728.2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67 号)。
资金流水情况:募集资金 3,815,273,096.15 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
12,360,000.00 元后余 3,802,913,096.15 元,已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汇入物
产中大在浙商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 3310010010120100875537 账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 1-6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671.1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37.29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34,061.2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3,026.91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8,864.3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 13,031.37 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4.46 万元后的净额,再扣除专户之外汇入的资金 0.2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
构华泰联合证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浙江物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0 年 9 月已更名为物产中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数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集团)、浙江元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投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羊坝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与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实业)、浙江物产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服务)、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与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2021 年 7 月已更名为物产中大元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实业)、浙江物产中大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线缆)、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2021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连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与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用环境)、物产中大(东阳)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东阳))、物产中大凤川(桐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凤川)、物产中大(桐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桐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羊坝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七方监管协议》,与中大实业、中大线缆、中国工商股份银行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羊坝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1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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