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符合确认为坏账的是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这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坏账损失的决定权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一般挂账三年及以上的就可以确定坏账准备,如果你有合理证据且通过诉讼无法收回的,或已过了诉讼期限且对方明确不予支付的,可以确认坏账准备.贵司没有经过诉讼就确认计提。符合规定吗,坏账的会还吗
曲江文旅:
您好,公司按照会计政策,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不属于坏账核销的情形。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您好,公司按照会计政策,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不属于坏账核销的情形。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4-08-29 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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