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5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下述担保无反担保,且属于 2024 年度预计担保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为 2024 年
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科”)分别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30,000 万元的担保;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技术”)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担保;为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源”)向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 22,792,234.7 元的担保;为广州佳都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电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 9,000 万元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7.39 亿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佳都技术、重庆新科、华之源、佳都电子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
78.70 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金额 75.05 亿元、厂商信用担保 3.65 亿元),其中,已
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47.39 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余额 47.20 亿元及厂商担保余额
0.19 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0.8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
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重庆新科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拟为重庆新科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在债权确定期间内签署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 ZHHT24000025376 号的《综合授信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三年。
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重庆新科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拟为重庆新科与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合同编号为(2024)穗银字第 000232 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合同中的“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合同项下单笔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从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佳都技术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拟为佳都技术与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权(业务具体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进口押汇、银行保函、出口押汇、无追索权保理、涉外融资性保函(内保内货)、银行承兑汇票、分行代客资金)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之源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拟为华之源与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编号为:44180120240011652)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22,792,234.7 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佳都电子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
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补充协议》(编号为 120XY240902T000257-1,下称补充协议),公司拟对佳都电子与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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