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 2024-089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改后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
数为 14,175,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4,175,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18年2月12日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18年2月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18年9月27日实施完毕后首次复牌。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改限售股持有人关于本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泰克”)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川新泰克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包括基于该等非流通股份获得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
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经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批复并完成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四川新泰克将其持有的公司168,758,387股股份全部无偿划转至北汽集团,并于2019年7月17日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北汽集团已针对前述无偿划转股份出具继续履行股份锁定义务的承诺如下:北汽集团从四川新泰克无偿划入的北汽蓝谷168,758,387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其他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原非流通股东承诺
其他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原非流通股东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所持有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包括基于该等非流通股份获得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二)送股垫付承诺
对于未明确表示同意(包括明确表示反对及未明确表示意见)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四川新泰克代为支付该非流通股股东应承担的送股义务。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向北汽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偿还四川新泰克代为支付的股改对价,并在取得北汽集团的同意后,由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股改限售股持有人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的变化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899号),公司向3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38,310,2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9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的3,355,349,137股增加至3,493,659,337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2号),公司向16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93,650,79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21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3,493,659,337股增加至4,287,310,13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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