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4-060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131 号 17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7,517,8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73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12月 11 日刊登于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张航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其中董盛、徐正贤、刘树艳、孙玉亮、臧昕
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王燕妮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曹旭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86,828,387 99.6323 491,400 0.2620 198,100 0.1057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 于 变 更 会 1,232,235 64.1209 491,400 25.5706 198,100 10.3085
计 师 事 务 所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普通决议情况:本次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票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议案 1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承宾、林添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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