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0-10-24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0年10月21日在亚欧商厦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无监事委托公司其他监事进行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林先生主持,经会议认真审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兰州佛慈制药厂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新时期公司的发展,而且该项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在交易的政策和法律方面不存在障碍,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0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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