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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7-02-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1997-02-25

本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2月21日召开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重大投资预案

决定本公司与潘淳华、KEUNGLEE共同投资,在厦门市中山路华辉广场发起设立厦门华辉百货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百货零售业、酒店、餐饮、娱乐业等。该合资企业总投资(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投资人民币现金3000万元,占该合资企业股份总额的30%,并由本公司董事长范余祯兼任该合资企业总经理,合资期限暂定为40年。

四.1996年度利润分配、分红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年利润按10:4送红股,同时按10:2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主要内容如下:

1.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甘肃省第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本公司1996年实 现净利润2078.88万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5%提取法定公益金,合 计311.8万元,余1767万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371万元,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共计2138万元。

董事会决定,分红方式是以总股本5015万股为基数,按10:4送红股, 分红总额2006万元,所余132万元结转下年。

2.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资本公积共计10587.9万元,董事会决定以总股本5015万股为基数,通过10:2送股,将1003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转增股本后,资 本公积余额9584.9万元。

以上三、四两项预案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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