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998-03-04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公司一九九七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于1998年2月27日在兰州市中山路368号亚欧商厦10楼会议厅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1.通过1997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2.通过199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决定提交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
4.通过199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1997年年度净利润2419.19万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241.98万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120.99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056.22万 元,加上年度结存未分配利润132.17万元,共计未分配利润2188.39万 元。董事会决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采取送红股形式,以年度末总股本8024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红股,送股总数1604.8万股,每股面值1元,分红总额1604.8万元,所余583.89万元结转下年。本预案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通过1998配股预案。
董事会决定,在1998年进行配股,与股比例是以上年度末公司总股本8024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每股配售价
格暂定为5-6元。本次配股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民百大楼二 期扩建工程和收购兰州百货大楼部分股权。本预案待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并报经地方证券管理部门和中国证监会审批。
6.通过对兰州百货大楼实行控股式兼并方案。根据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兰州百货大楼实行控股式兼并,即由本公司 为投资一方,用本公司对兰州百货大楼的装修改造投资和计划收购兰州百货大楼职工持股的资金,作为本公司投入兰州百货大楼的股份资金,以兰州百货大楼评估的原国有资产和法人资产为对方的持股投资,共同合资改组设立兰百大楼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7.通过召开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1998年4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兰州市中山路368号亚欧商厦10楼会议厅召开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1997年年度报告;
2.审议199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1998年配股方案;
4.审议对兰州百货大楼实行控股式兼并方案;
5.审议修改公司章程;
6.审议1998年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7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股东。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1998年4月1日前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进行登记,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四、会议时间、地点、费用及联系 方法
1.会议时间:1998年4月3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兰州市中山路368号事业欧商厦10楼会议厅。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兰州市中山路368号兰州号兰州民百集团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30030
电话:(0931)8473891 8488999-2902
传真:(0931)8489193
联系人:孙志民 张俊宏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
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本人行使对股东大所审议各事项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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