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1998-12-08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十二月三日下午,我公司所属民百大楼后院发生火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十二月三日下午二时许,民百大楼地下燃油锅炉油箱不慎起火,且波及到近邻兰铁四中一教学楼。尽管火势较猛,持续时间较长,但由于报警及时,各级领导重视,现场指挥有方,灭火措施得力,加上广大消防官兵、公安干警和职工的奋力扑救,经过数小时的会战,火势蔓延范围迅速得到控制,直到全部扑灭。这次火灾,除地下燃油锅炉设备和兰铁四中教学楼四楼屋顶受损外,民百大楼及其商品安然无恙,次日上午九时半,民百大楼对外正常营业。这次火灾,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和股民利益没有影响,敬请广大股民放心,并感谢广大股民对公司的关心。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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