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0-05-23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于2000年5月22日上午9时整在兰州市中山路368号亚欧商厦八楼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共22人,代表公司股份4849.1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719.856万股的41.3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甘培万同志主持。经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4849.106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
二、以4849.106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公司《199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4849.106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公司《199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以4849.106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公司《1999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五、以4845.362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2%),3.744万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8%),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公司《1999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六、以4849.106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公司《199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七、以4837.874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77%),11.232万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23%),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公司《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甘肃五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1292746.98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129274.70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1064637.35元,结余未分配利润18098834.93元,加上年度结余5374231.36元,截止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473066.29元。为抓住我国西部开发的历史机遇,加强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进行高科技项目的投入,从而促进公司经营结构的调整,同时考虑股东的长远利益,决定:公司199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以4849.106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1、将《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28.8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19.856万元"。
2、以4849.106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将《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九十七条"董事会对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有决定权"修改为"董事会对人民币参仟万元(含参仟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有决定权"。
九、以4849.106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继续聘用"甘肃五联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的议案。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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