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7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
料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董事 7 人。董事洪一丹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公司董事郭德明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丽尚国潮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应巧奖先生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同意提名吴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拟变更非独立董事及拟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
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俞平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拟变更非独立董事及拟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就绀园(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回购纠纷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就绀园
(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回购纠纷的议案》,同意公司就绀园(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回购纠纷提起的诉讼。
本次诉讼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因本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杭州丽尚美链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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