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华远地产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本核查意见。
1、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3、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5、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目 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4
一、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4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 5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7
一、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7
二、本次重组的实施情况...... 7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8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9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10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10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11
释 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华远地产、公司、上市 指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核查意见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重组报告书 指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
华远集团、交易对方 指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上市公司拟将其所持有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转让
给华远集团
华远置业、标的公司 指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股权 指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标的债权 指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市公司对华远置业及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
标的债务 指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市公司应付债券以及应付款项等债务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标的股权、标的债权和标的债务
《资产转让协议》 指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协议》
《资产交割确认书》 指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交割确认书》
评估基准日 指 2024 年 4 月 30 日
过渡期 指 本次交易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止的期间
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问
植德律师、律师、法律 指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顾问
立信会计师、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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