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578,408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578,408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2 日。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1 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交的激励对象共计 76 人,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1,578,408 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25%。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收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润集团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507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5、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7、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在确定
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5.6 万股,因此公司首次实际授予权益人数为 87 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3.4 万股。
8、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4 月 25 日为预留股份授予日,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 万股限制性股票。
10、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1、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结果的公告》。
12、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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