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4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中药业”)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
到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为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下列 6 名人士为公司新一届(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刘为权先生、徐永前先生、刘立新先生、胡凤祥先生、崔兴品先生、邓蓉女士。
以上六位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后,董事
会同意提名下列 3 名人士为公司新一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谢亨华先生、梁波先生、张岩先生。
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同意被提名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洪连进、梁波、张岩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通过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参考同行业、同地区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及独立董事专业度和敬业度,同意将公司每名独立董事薪酬由税前 10 万元/年调整至税前 15 万元/年。
因关联委员梁波、张岩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了更好地指导公司的股权投资活动,提升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同意公司对《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股权投资的闭环管理,强化股权投资的风险防控。
2013 年 2 月颁布的《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2022 年 8 月
颁布的《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五、关于对外转让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聚焦主业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
的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
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 3,492.48 万元(最终以经国资管理部门授权单位备案的
评估值为准), 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转让的相关事宜;若在产权交易所信息正式披露期届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经营层可根据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六、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江西江中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推动公司健康消费品业务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江西江中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草健康”)增资 1,500 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增资的相关事宜。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本草健康扩大经营规模和优化资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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