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9 18:43:37 股吧网页版
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 B 编号:临 2024-031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4年年度报告

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续聘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
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
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一优,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斌,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赵雷励,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18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9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25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长 18%。

二、本次续聘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事前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