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4-060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
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1)。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独立董事虞丽新女士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理由如下:2023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与关联方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存在大额逾期现象,就该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评估,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1-6月,公司与关联方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因关联交易形成新的大额逾期账款。截止2024年6月30日逾期应收账款5974万元,截止8月20号已收回其中1481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计提1%的坏账准备是否合理,本人同样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依据。故无法对
公司半年度报告做出承诺。投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公司公众形象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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