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4-062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分别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公司独立董事虞丽新女士对董事会上述议案投弃权票。除此之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均对上述议案均投同意票。
公司独立董事虞丽新女士无法保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无法保证的具体内容及详细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虞丽新女士无法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理由如下:“2023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与关联方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存在大额逾期现象,就该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评估,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1-6月,公司与关联方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因关联交易形成新的大额逾期账款。截止2024年6月30日逾期应收账款5974万元,截止8月20号已收回其中1481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计提1%的坏账准备是否合理,本人同样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依据。故无法对公司半年度报告做出承诺。投弃权票!”
二、董事会说明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除独立董事虞丽新女士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并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虚假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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