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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5 19:07:17 股吧网页版
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6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5-1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

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2024 年 10 月 31 日,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264 万元,不高于 40,528 万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截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国贸控股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779,400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0.27%,累计增持金额 3,744.09 万元。本次增持后,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02,617,881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7.03%,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7%。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国贸控股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
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1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贸控股《关于增持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进展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国贸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国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国贸控股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开发”)、兴证证券资管-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资人为国贸控股,以下简称“兴证资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96,838,48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6.76%,其中:国贸控股直接持有776,422,386股,国贸开发持有8,779,530股,兴证资管计划持有11,636,565股。

3.增持主体前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2024年4月26日,国贸控股前次增持计划已经完成。(上述信息详见公司2023-80号、2023-83号、2023-84号、2023-85号、2024-09号及2024-20号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价值,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国贸控股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264万元,不高于40,52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0)。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增持股份情况

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国贸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779,4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27%,累计增持金额3,744.0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国贸控股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截至2025年1月15日,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2,617,88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7.03%,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7%,其中:国贸控股直接持有782,201,786股,国贸开发持有8,779,530股,兴证资管计划持有11,636,565股。

(二)增持专项贷款协议调整情况

公司收到国贸控股通知,近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与国贸控股重新签订《对公股票回购/增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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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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