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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防”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中国海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涉及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0号)核准,中国海防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961,248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6.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3,002,996.48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0,889,993.4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查验,并于2020年1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022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及相应增值税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以及募投项目实施方杭州瑞声海洋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声海仪”)、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声科技”)、中船重工双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威智能”)、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电子”)、连云港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杰瑞自动化”)、青岛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杰瑞”)、中船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海装备”)、上海中原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电子”)、中船永志泰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永志”)签订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杭州瑞声海洋仪器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船重工双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连云港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青岛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船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海中原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船永志泰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表: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专户用途 存储金额
(万元)
中国船舶重工 广发银行
集团海洋防务 奥运村支 137211516010009557 中国海防本部募集 2,060.97
与信息对抗股 行 资金管理专户
份有限公司
杭州瑞声海洋 农业银行 海洋防务 XXXX 探
仪器有限公司 上泗支行 19020301040023234 测装备研发及产业 0.71
化项目
中船重工海声 工商银行 水声侦察装备产业
科技有限公司 宜昌自贸 1807080029200276074 化 XXXX 建设项目 5,248.56
区支行
中船重工双威 中国银行 工业智能装备产业
智能装备有限 涿州支行 101913832981 化项目 152.59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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