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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8 21:49:11 股吧网页版
ST新潮: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 新潮 公告编号:2024-04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8 月 27 日和 8 月 2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本身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 相关风险提示:近期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海投”、“收购人”)拟通过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收购人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尚处于核实过程中。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8 月 27 日和 8 月 2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于近期收到股东汇能海投发来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汇能海投拟以部分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3,128,228,100 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6.00%);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关于收到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收购要约尚未生效。

2、由于收到投资者投诉举报材料,称汇能海投未如实报告披露一致行动人与实际持股情况,存在违法违规嫌疑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公司董事会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开始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等开展调查、询证核实工作。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
称“《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1151 号,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
露,公告编号:2024-040),其主要内容如下:一、要求收购人逐项核实并说明汇能海投与相关股东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汇能海投是否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同时,核实是否存在公告中提示的境外审查相关风险,是否影响本次要约收购。请财务顾问、律师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明确发表意见。二、要求公司董事会保障收购人依法合规行使股东权利。如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等存在疑虑,应当遵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

4、2024 年 8 月 22 日下午公司向收购人就股东举报事项进行询证。收购人
于 8 月 22 日晚间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表示“除披露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
人持有贵司股权的情形”。2024 年 8 月 24 日傍晚时段以及 8 月 28 日上午时段,
公司集中收到收购人及其他四方主体分别发送的书面回复,均否认存在隐瞒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目前收购人仍然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直接针对举报内容逐项进行核实与说明,亦未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反证据。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注意到,近期媒体就汇能海投的要约收购事项及公司的风险提示较为关注。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相关热点概念。

(四)其他事项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本身不存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开始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等开展调查、询证核实工作;但基于目前的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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