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防范或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促进现货经营,锁定价差,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套期保值。
(二)交易金额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商品”)2025 年度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920 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占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920 万元,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诚通商品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诚通商品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产品铜、铝、锌、铅、镍、锡、硅铁、锰硅的期货合约。交易工具为期货。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
(五)交易期限
诚通商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诚通商品已经具备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诚通商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实际经营过程中,相关产品的价格波动对诚通商品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为了防范经营涉及的库存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诚通商品开展与经营业务相关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由于商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轻商品价格波动对诚通商品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诚通商品制定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
(三)诚通商品设置了合理的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审批权限及授权范围,避免越权处置,最大程度保证各岗位各人员的独立性与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四)诚通商品利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诚通商品正常经营业务。因此,其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诚通商品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出现背离,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诚通商品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在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剧烈时,存在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诚通商品将套期保值业务与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合理采用期货工具有效控制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2.严控资金规模:诚通商品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诚通商品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内控制度保障:诚通商品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诚通商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保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
4.强化团队建设:诚通商品持续加强团队专业化建设,不断细化交易管理办法,强化操作风险管理,避免操作风险事故发生。诚通商品成立了套期保值业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业务授权及年度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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