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30 15:31:21 股吧网页版
宜宾纸业:临2024-039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39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发展”)拟为公司提供担保授信服务,每日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14.60亿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担保贷款结束,担保费率为0.3%/年,具体担保额度以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实际发生为准,担保费用按实际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计收。

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其他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和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宜发展签订的担保合同期限为五年期限,即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详见临时公告 2019-32 号《公司关于与四川省
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目前担保合同日期已到期,但担保合同项下的主借款合同到期日为 2027年 5 月 22 日,即宜发展拟继续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截止日延至为
2027 年 5 月 22 日,在延续担保期内,宜发展为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按每笔借款金额 0.3%/年的标准向公司收取担保服务费,具体担保额度以公司与财务公司实际发生为准,担保费用按实际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计收。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临时公告

宜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宜发展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该等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8月4日

住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小区阳光半岛独幢商业六1-3层独幢商业6号

法定代表人:韩成珂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宜发展提供的担保服务,可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推动业务发展。宜发展按担保费率0.3%/年标准向公司计收担保费用,符合同行业平均收费水平,收费标准公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临时公告

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陈洪、杨铭、严杰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4票。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