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03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临近届满的732股股份予以注销。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一)第一次回购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2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2019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990,809股。
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上述回购股份的用途由“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二)第二次回购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500万股、不超过2,5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9.35元/股,回
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2022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截至2022年3月21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总计回购公司股份24,999,923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合计为30,990,732股。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形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票不超过30,990,732股。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者实际认购公司股份30,990,000股。
2022年5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0,990,000股股票已于2022年5月5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732股尚未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
完成回购股份的转让,未使用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鉴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
份732股予以注销,并将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四、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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