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 鹏博 公告编号:临 2024-125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77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公司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上述《决定书》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9)。依照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公司控制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度第一
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245,452.57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190,559.90 元;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530,194.50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8,044,166.81 元。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发布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约-26,637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亏损;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25,493 万元。
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因下列事项被叠加实施风险警示:(1)因中喜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4,800 万元,存在一个月内无法归还的可能性。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股票需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3)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违规担保合计金额 16.4 亿元,存在一个月内无法归还的可能性。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股票需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4)公司最近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股票需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关于上述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事项,预计无法在短期内满足撤销条件。(5)2024 年8 月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7 号)。根据《上市规则》中新老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对于新《上市规则》发布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新《上市规则》发布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司,同样适用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据此,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
下简称“青岛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7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及债务重组事项、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事项,青岛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并责令如期改正相关事项。上述《警示函》的主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青岛监管局
责令改正及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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