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 2024-045 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悦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加强资金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拟与江苏悦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在悦达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
余额为 9.34 亿元,悦达集团财务公司给予本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为2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为 0 万元。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
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1 年 12 月,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与悦达集团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
年(详见公告:临 2021-069 号)。协议将到期,公司拟与悦达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与 2021 年协议主要内容一致),有效期三年。
(二)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
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江苏悦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乃文先生主持,应当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 11人),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张乃文、徐兆军、解子胜、陈剑明、李小虎审议时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由于悦达集团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悦达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悦达集团财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13MA1MD84H62,
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法定代表人:李小虎,注册资本:11 亿
元,注册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世纪大道东路 2 号悦达集团总部大楼(CNX),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等。悦达集团持有其 51%股份,本公司持有其 25%股份,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24%。悦达集团财务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悦达集团财务公司总资产 44.94 亿元,
所有者权益 12.98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1.12%。2024 年 1-9 月实现
营业收入 0.7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43 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悦达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与 2021 年协议主要内容一致),双方约定,由悦达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悦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甲、乙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通过业务合作达成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
3.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结合自身
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4.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