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4 年 9 月 3 日
目录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2
议案一:...... 3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
议案二:...... 4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4
议案三:......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8
议案四:...... 10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议案五:......11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1
议案六:...... 13关于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13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经营情况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一)债券名称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二)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
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本品种债券。本次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发行规模及发行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拟分
期发行,各期附超额配售选择权,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公司不行使利息递延支付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询价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六)发行方式及配售原则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七)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债券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八)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本次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
本次债券下各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九)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1、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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