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158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收购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催化科技”)44.55%股权及 24 名自然人(均为催化科技员工)所持有的催化科技 8.18%股权。股权交易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催化科技 52.73%股权,催化科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催化科技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24)第 497 号《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简称“《评估报告》”),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评
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催化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3,667.61 万元,与经审计后的账面股东全部权益 39,029.77 万元相比较,评估增值 34,637.84 万元,增值率为 88.75%。
●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以评估结果为确定价格依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催化科技 44.55%股权及 24 名自然人所持有的催化科技 8.18%股权收购价格合计
为 38,844.93 万元,其中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支付 32,818.92 万元,向 24 名自然
人支付 6,026.01 万元,并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催化科技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催化科技 44.55%股权构成关联交易;收购 24 名自然人所持有的催化科技 8.18%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交易),除已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 12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 1 次,金额为 32,818.9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83,088.60 万元的 4.19%,超过 3000 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充分发挥尼龙产业协同效应,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完善产业链,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催化科技 44.55%股权及 24 名自然人所持有的催化科技 8.18%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股权交易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催化科技 52.73%股权,催化科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催化科技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关联关系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催化科技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催化科技 44.55%股权构成关联交易;收购 24 名自然人所持有的催化科技 8.18%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豫报字[2024]第 20290号《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截止 2024 年 6 月30 日,催化科技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39,029.77 万元。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24)第 497 号《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催化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为 73,667.61 万元,与经审计后的母公司账面股东全部权益 39,029.77 万元相比较,评估增值 34,637.84 万元,增值率为 88.75%。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以评估结果为依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催化科技 44.55%股权及 24 名自然人所持有的催化科技 8.18%股权收购价格合计为38,844.93 万元。
(四)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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