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 2025-001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土地收储出让收益返还款和签署《企、事业
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回)补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12 月 30 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拨付的土地补偿金 100,000,000.00 元。2024 年 12月 31 日,公司与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回)补充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收到土地补偿金的情况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政府土地收储出让收益返还
款的公告》,公司收到了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先期拨付的涉及公司“动物场”、“供应处”等五宗地块的土地补偿金 4.1 亿元。本次收到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拨付的土地补偿金 100,000,000.00 元,为上述五宗地块的部分土地补偿金,剩余土地补偿金待相关部门核算完成后再行支付。本次收到的土地补偿金涉及的“动物场”、“供应处”等五宗地块的土地具体情况,请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政府土地收储出让收益返还款的
公告》(临 2024-00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相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收到的资金冲减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 100,000,000.00 元,不会
对 2024 年度损益造成影响。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回)补充合同》的情况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分别签署了石收储
2008(03)号补充合同二《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回)补充合同》、石收储 2008(04)号补充合同二《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回)补充合同》,和石收储 2008(07)号补充合同二《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回)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
(一)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甲方: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 88 号
2.乙方: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 388 号
(二)《补充合同》主要内容
1.石收储 2008(03)号补充合同二
原收储合同收储面积 87180.6 平方米(合 130.77 亩),已供应 43852.86
平方米(合 65.78 亩),剩余 5547.04 平方米(合 8.32 亩)未供应,本次退
地土地面积 37780.7 平方米(合 56.67 亩),宗地图地籍图号:4213.50-38546.25。
本次退地面积 37780.7 平方米(合 56.67 亩),按面积分摊补偿金为人
民币 6120.4 万元(大写:陆仟壹佰贰拾零万肆仟整),利息以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
2.石收储 2008(04)号补充合同二
原收储合同收储面积 243597.9 平方米(合 365.4 亩),已供应 118207.26
平方米(合 177.31 亩),剩余 86751.58 平方米(合 130.13)未供应,本次
退地土地面积 38639.06 平方米(合 57.96 亩),宗地图地籍图号:4213.25-38546.25。
本次退地面积 38639.06 平方米(合 57.96 亩),按面积分摊补偿金为人
民币 6259.63 万元(大写:陆仟贰佰伍拾玖万陆仟叁佰元整),利息以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
3.石收储 2008(07)号补充合同二
原合同收储面积 205238.52 平方米(合 307.86 亩),已供应土地面积
130991.76 平方米(合 196.49 亩),剩余 67982.86 平方米(合 101.97 亩)
土地未供应,本次退地土地面积为 6263.9 平方米(合 9.4 亩),宗地图地籍图号:4213.50-38546.50。
本次退地面积 6263.9 平方米,补偿金为人民币 1015.19 万元(大写:
壹仟零壹拾伍万壹仟玖佰元整),利息以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
4.付款时间及方式
按照市政府的批示和市财政局有关文件,乙方应退回甲方的土地补偿金及利息,由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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