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改聘 2024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改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核查公开选聘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并充分交流的基础上,经与会委员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改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此,我们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及《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确定通过第三方招标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选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评审情况确定综合排名第一位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成交结果公示并作为拟聘任事务所。对此,我们核查了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拟根据公开选聘结果,不再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华)理由恰当。我们查阅了中兴华的资格证照、诚信记录、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相关公开信息,并与中兴华项目合伙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
流,认为中兴华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
3、我们同意公司改聘中兴华担任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2024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招标成交价格确定为 12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5 万元。
4、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审计委员会委员:苏坤、穆随心、李新娟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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