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合并,反对强夺!
【1】同意合并,符合高层大政方针。
【2】反对强夺,股票对价(换股比例)应以净资产为准,再加上被收购者溢价。所谓的以市场多少天的价格为准的,极易被操控。
【3】现金选择权,应高于净资产(净资产+被收购者溢价)。
【4】允许在一定时段内(比如1年内),当股票钉子户。即对换股比例和现金选择权不满意时,可以拒绝。不管是国泰,还是君安,劳资就是不换,就是要持有海通。
2024-12-12 18:31:35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一些的人看不懂第四条。意思是合并后,维持被收购的海通一定时段(比如一年)的上市地位(可以不另外出报表)。这个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操纵对价的行为。当然,这个很难实现,只是呼吁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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