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9-04-25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08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
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08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2008 年度公司召开了23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08 年度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 名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次)
委托出
席(次)
缺席(次) 备注
黄朝晖 23 23 0 0
李 彤 23 23 0 0
高 朗 23 23 0 0
钱鹏霄 23 23 0 0
高筱苏 16 16 0 0
高筱苏女士为2008 年5 月
30 日新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 友 16 16 0 0
黄友先生为2008 年5 月30
日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
事项提出异议。
注:根据2008 年5 月30 日召开的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同意
选举黄朝晖先生、李彤女士、高朗先生、钱鹏霄先生、高筱苏女士、黄友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日常工作情况2
在2008 年度对需经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都能做到预先审议、
认真审核。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
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2008 年度报告披露过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8 号文件要求,
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的报告并进行了必要的实地考察,在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直接见面沟通
审计相关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职责。
三、发表意见情况
2008 年度,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未对公司本年度
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1、2008 年1 月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收购
长虹集团持有的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我们就该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08 年2 月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对深圳
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我们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08 年4 月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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