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B 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4-067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6 日、
8 月 2 日、9 月 4 日、10 月 9 日、1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担保
进展情况的公告》(临 2024-036 号)、《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临 2024-043号)、《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临 2024-052 号)、《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临 2024-057 号)和《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临 2024-064 号),截止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
回购担保业务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89.62 万元,现将截止 2024 年 11 月 30 日
上汽红岩的回购担保业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重卡业务销售,结合重卡行业惯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在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下,存在为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和终端客户向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吉租赁有限公司等融资机构提供债权收购或租赁权收购等担保(即回购担保业务)。上述被担保对象为通过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吉租赁有限公司等融资机构审核,符合开展业务条件的经销商或终端客户。上汽红岩的上述回购担保业务均得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二、上汽红岩担保业务进展情况
2022 年以来,受重卡行业断崖式下滑和企业间竞争激烈等影响,重卡产业链经营压力增大,上汽红岩出现部分经销商和终端客户未能按期归还融资机构贷款的情况。为控制风险,2022 年 10 月,上汽红岩已停止了新增开展上述两项融
资担保业务。在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后,上汽红岩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未再新增开展有回购担保责任的重卡整车销售业务,原有担保存量业务逐月减少。2022 年末、2023 年末上汽红岩回购担保业务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81,918.36 万元、13,415.40 万元。2024 年期间,部分经销商和客户根据与融资机构的回购担
保业务约定履约还款,担保余额逐月进一步降低;截止 2024 年 11 月 30 日,上
汽红岩上述回购担保业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89.62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20%。
2022 年以来,受重卡行业产能过剩、保有量高和企业间竞争更加激烈等影响,有部分经销商和终端客户未能按期归还融资机构贷款,上汽红岩根据上述回购担保业务约定为其履约垫款(担保责任相应取消)。同时,2024 年 4 月以来,受外部市场等影响,因部分经销商和终端客户未能按期归还融资机构贷款,且上汽红岩因资金安排不再主动垫款,故出现融资机构直接扣收上汽红岩部分业务保证金的情形。2024 年 11 月,新增融资机构按约定扣收上汽红岩业务保证金账户
款项 246.41 万元(截止 2024 年 11 月 30 日,融资机构已按约定扣收上汽红岩业
务保证金账户款项合计 2,204.54 万元),均为终端融资担保业务发生的扣款。
截止 2024 年 11 月 30 日,上汽红岩为经销商及客户垫付(含融资机构扣款)
余额为 26,995.73 万元(其中经销商融资垫付余额 11,297.57 万元,终端融资垫
付余额 15,698.16 万元),具体垫款信息详见 2022 年、2023 年年报等定期报告
及担保进展情况公告。上汽红岩已将上述垫款、扣款转入应收款项管理,并联合融资机构采取实地催收、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对相关经销商和终端客户进行追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截止 2024 年 10 月 2024 年 11 月 2024 年 11 月 截止 2024 年 11
末垫付余额 新增金额 收回金额 月末垫付余额
经销商融 14,601.69 - 3,304.12 11,297.57
资垫款
终端融资 15,799.9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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